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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单选题]甲公司股东赵某认缴的出资额为100万元,应于2018年7月1日前缴足,7月1日赵某实缴资本为20万元,剩余部分至2018年12月31日仍未缴纳,甲公司因经营需要于2018年1月1日向银行借款100万元,年利率10%,发生借款利息10万元,则2018年甲公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借款利息的下列计算中,正确的是( ).
A、10(万元)
B、10-(100-20)×10%×50%=6(万元)
C、10-100×10%×50%=5(万元)
D、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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